今年5月,龙岗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监督深圳百合医院的放射诊疗工作。 检查该医院配有CT机、医用诊断X射线机、普通X射线机、全景机等放射诊疗设备,该医院现有两名工作人员从事放射工作。 执法人员在核对放射工作人员名册时发现,现从事放射工作的两名工作人员,持有《放射工作员证》。 但曾在该医院从事放射工作的洪某,离职时没有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对此,执法人员询问该医院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因为洪某有事要回老家,离职时就没有安排洪某进行体检。 针对该情况,卫监部门依法予以该医院警告并处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实战医培网建议,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要强化职业病防治意识,主动接受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维护自身权益,医疗机构也要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