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19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涉及医疗、药品领域13件。其中,辽宁沈阳皇姑国防医院因发布违法广告被罚3.8万元。 通报显示,辽宁沈阳皇姑国防医院通过互联网发布含有“独有的2项国家专利技术“AMI腺体免疫再建疗法”和“RFA可视针孔超微创技术”、“一次性治愈不复发”、“无一人复发”、“254631例患者康复”等内容的广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辽宁沈阳皇姑国防医院在广告中使用的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销售状况、曾获荣誉,以及统计资料、调查结果等信息均与实际情况不符,且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验证,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2019年6月,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8万元。 沈阳皇姑国防医院是沈阳一家以治疗甲状腺疾病为主的专业性医院。天眼查显示,自2015年以来,辽宁沈阳皇姑国防医院曾多次因虚假宣传被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累计罚款6万元;此外,2018年10月,辽宁沈阳皇姑国防医院还曾因行政许可内容不相符,引证内容不真实,不明确被辽宁沈阳皇姑国防医院罚款3万元。 另外,辽宁沈阳皇姑国防医院曾因肖像权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姓名权纠纷等原因被他人或公司多次起诉。 |